幕后雇主畏罪逃 . 2青年偷电各罚5万


(古晋7日讯)两名男子今年8月在短廊路一商业中心偷电,被古晋地庭各判罚款5万令吉,或以监禁15个月取代。
2人面对4控状
两名被告是马祖安莫哈末(25岁)及叶文西(译音,19岁) ,被控于今年8月20日早上10时30分至下午约2时04分,在短廊-石角路一商业中心涉及偷电并面对4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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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指控状是依据电力法令第33(3)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提控他们联同他人干扰连接至他人电表及总开关的电气设备,且危害持证设备安全。2人认罪,各被判以5000令吉保外守行2年。
第2项控状依据同一法令第33(7)(a)条文及可在第33(7)(b)条文,提控他们控安装绕过电表偷电的电缆。两人各被罚款5000令吉,若未缴交则判监3个月。
第3项控状依据同一法令第33(9)(b)条文及可在第21(2)条文,2人被控故意切断电源以非法引电至另一电表。两人各被罚款2万5000令吉,若未缴交则判监6个月。
第4项控状依据同一法令第33(5)条文,2人被控窜改连接至电表及总开关的电气仪器,以防止电能消耗被准确记录。两人各被罚款2万令吉,若未缴交则判监6个月。
2人的代表律师Clement Wong与Christopher Chin代表他们求情时称,表示两人均为初犯,且是在雇主指令下行事,而雇主目前仍在逃,因此恳请法庭从宽处理。
副检察司罗纳菲力哈丁吁请法官判处具阻吓效应的刑罚,并强调偷电是严重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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