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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砂

发布: 4:11pm 15/07/2025

载4偷渡客囚2年 刑满被遣送回国

移民局官员带被告(右)离开法庭。

(古晋15日讯)印尼籍男子涉嫌载送4名非法入境的印尼籍人,今早在高庭被判监禁2年,刑期从今年2月12日被捕当天算起,服刑完毕后交由移民局遣返回国。

被告祖诺拉米里(39岁)今早在法庭承认罪状后求情说,其妻子无业在家,又需照顾岳母,希望法官从轻发落。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决定依据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J)条文,判处被告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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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由砂高庭法官沈伦纳德承审,主控官为江秀珠副检察司。

根据控状,被告2月12日早上约7时45分,在通往伦乐比亚瓦移民、关税、检疫及安全关卡的道路旁,驾驶一辆灰色丰田轿车非法载送3男1女印尼籍人,分别45、46、34和30岁。

案情指,当天执法人员在“Op Serkap”行动中,在相关路段拦查该轿车,发现车内载有上述外籍人。调查显示,被告为司机,涉及非法偷运外籍人。

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中1男1女分别在2023年及2022年曾合法从比亚瓦入境,但未能出示有效合法停留文件,因此被控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15(1)(c)条文,已认罪并被判刑。另2男子因无护照,抵触该法令第6(1)(c)条文,同样认罪并服刑。

控方指出,被告作为司机非法运送非法入境者,已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J)条文,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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