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中砂

|
发布: 3:00pm 03/12/2024

偷窃

7瓶麻油

偷窃

7瓶麻油

商店偷7瓶麻油 男子坐牢1个月

(诗巫3日讯)男子承认在商店,今日遭承审推事判处坐牢一个月,刑期从今日算起。

被告梅格拉(57岁)被控于今年11月27日早上11时03分,在麻雀路一商店偷窃7瓶麻油,价值199令吉50仙。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80条文,罪成可判坐牢最高7年,或另加罚款;重犯者可被判坐牢,另加鞭刑、罚款。

ADVERTISEMENT

案情指出,原告于11月27日下午5时发现麻油失窃,调阅闭路电视记录发现一个男子驾驶摩托车偷走7瓶麻油,原告向警方报案。警方在接获投报,于11月29日下午2时逮捕被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