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南砂

|
发布: 5:44pm 20/11/2024

阿邦佐:擁有絕對歸屬權 . 領土內大陸架 沒得談

阿邦佐哈強調,砂對位於領土內的大陸架擁有不可剝奪的權益,這是不可談判的!

(古晉20日訊)砂總理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強調,砂對位於領土內的大陸架擁有不可剝奪的權益,這是不可談判的!同時,沒有人有權質疑砂對其邊界內大陸架不可剝奪的權益,否則不僅違反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也構成對砂和聯邦憲法的侵犯。

他說,砂通過1958年石油開採條例和2016年天然氣分配條例對其資源保持立法權,而這兩項立法屬於砂立法機構的立法權限。因此,任何從事資源勘探和開採的實體都必須遵守砂法律,該法律規範砂陸上和大陸架內的石油和天然氣活動。

ADVERTISEMENT

建國契約明文規定

“砂海床和海底土地原屬1958年土地法典下的官地(Crown land),在1963年馬來西亞成立日,成為砂政府的財產。這也在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附件砂憲法第47(2)條中有明確規定。”

阿邦佐哈里今天在砂議會會議進行部門事務總結時說,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和1963年英國馬來西亞法令並未將砂邊界內大陸架的任何土地歸聯邦或聯邦政府所有,因此聯邦政府對砂海床和海底土地或稱為大陸架並沒有所有權,因為這些權益完全由砂依法享有。

他稱,砂邊界受聯邦憲法第2條文所保護,未經砂立法機構同意不得更改,進一步確保砂領土完整性。

他指出,2009年大陸架(修正案)法令明確保護砂對邊界內海床和海底土地權益,使聯邦立法與砂主權保持一致。砂聲稱對其領土內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的主張既不是毫無根據,也不是不合理的,而且在英國殖民統治期間和獨立後,都曾行使過這些權益。

因此,阿邦佐哈里表示,砂對其土地、資源和大陸架的主權權利已在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砂憲法和聯邦憲法中確立。砂政府有權確保其法律得到遵守,並且砂在聯邦憲法中明確規定權利和立法權不受侵犯。

“這些權益受到憲法保障,並由砂行使。砂將堅定捍衛不可剝奪的權益,並確保遵守法律,以維護領土主權和資源控制。”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