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13日訊)砂議會昨日三讀通過修改砂議會常規,旨在確保在砂議會殿堂提出的指控得到證實和核實,來改善砂議會程序的管理,避免濫用社交媒體和新聞發佈會破壞會議的權威性和禮儀。
議員指控須有證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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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旅遊、創意產業及表演藝術部兼青年、體育及企業家發展部長拿督斯里阿都卡林今日在砂議會根據議會常規23(1)(a)提呈一項關於“修改議會常規”的部長動議,擬議修正案涉及議會常規20條文、32(10)條文、40(3)條文、86條文及90條文。
其中,擬議的議會常規20條文(2)(i)將增設,要求核實報紙、線上新聞網站、社交媒體或任何網上平臺或私人或機構的聲明、指控或評論是否準確或真實;
不得嘲笑蔑視議長裁決
議會常規86條文,新增(2)及(3)條例,即(2)任何議員不得在議會內外以行為、行動或言語嘲笑、爭論、蔑視或故意拒絕服從議長的裁決;(3)任何違反第(2)條例的議員將被議長點名,並適用常規40(4)條文的規定。
至於,議會常規90條文,置入”社交媒體“的新定義,即“社交媒體”是指人們通過虛擬網絡和社區創建、分享、交換或發佈信息或想法的互動、交流或傳播方式。
張健仁與砂議長舌戰
這項動議在辯論環節也引發浮羅岸區議員張健仁與砂議長拿督阿瑪阿斯菲亞的激烈爭論。
阿都卡林強調,砂議會是砂拉越最高立法機構,議會的程序應有尊嚴、莊嚴和禮儀地進行。在議會殿堂所發表的言論和外界報道的內容可能會影響砂多元民族社區的團結與和諧。因此,砂議會所有審議和決定都應得到尊重,避免向媒體或公眾歪曲議會殿堂內所言或發生的事情。
他說,砂議會已有討論和辯論的管道,議長所做出的任何裁決和決定都應得到應有的尊重,不應通過評論和向媒體歪曲事實而成為公眾嘲笑和蔑視的對象。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議員們在議會休會後立即用冗長而尖刻的言論嘲笑議長的裁決。”
對此,他認為,有必要修改上述議會常規條文,以解決社交媒體和新聞發佈會的濫用問題,即通過煽動性和尖刻的言論公開嘲笑議長的裁決,破壞會議的權威性和禮儀。
阿都卡林也解釋,通過這些修正,解決國會和砂議會機構在現行議會常規中未充分涵蓋的最新發展和新出現的挑戰。
他表示,隨著立法格局的不斷發展,這些修正案對於確保管理規則保持適應性、全面性以及能夠有效管理當代問題和維護議會程序的完整性至關重要。
同時,他說,此項修正對於解決社交媒體和新聞發佈會日益濫用的問題也至關重要,包括某些議員發表煽動性和輕蔑的言論,試圖破壞和嘲笑議長裁決的權威。這項修正也在2024年10月30日舉行的砂議會常規和選委會上獲得同意。
動議獲得安華拉拜附議
此動議提呈獲得砂教育、創新及才能發展部副部長拿督安華拉拜附議。
動議修正砂議會常規最終以聲浪方式通過,同時獲得9名朝野議員參與辯論,包括特連區議員羅斯頓、馬拉端區議員拿督陳冠勳、伯汀馬羅區議員拉查利加柏、姆倫區議員卓拜、峇旺阿山區議員拿督斯里黃順舸、朋嶺區議員楊薇諱、哥打聖淘沙區議員葉耀星及浮羅岸區議員張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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