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巫12日訊)男子承認偷取羅裡車斗,今日在認罪後遭承審推事判處坐牢1年。刑期從今年7月26日算起。
被告許氏(43歲),被控2024年7月16日下午1時55分,在詩巫再也偷竊羅裡車斗。此舉牴觸刑事法典379A(1)條文。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1年,最高不超過7年,或另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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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2024年1月20日,原告把羅裡送往修車廠維修。7月23日上午11時,原告到該車廠取回修好的羅裡時,發現車斗不見。
原告致電聯絡修車廠號東(被告),但沒有接聽。原告調閱車廠閉路電視錄像,發現其羅裡車斗於7月16日下午一時許被卡車載走,估計損失2萬5000令吉,因此他向警方報案。警方於7月26日下午4時零5分在詩巫再也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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