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31日訊)砂拉越房屋仲裁庭今日裁決,一名發展商因遲10個月才交屋給購屋者,須賠償1萬1193令吉28仙予購屋者,以彌補購屋者因發展商延遲移交房屋所蒙受的損失。
砂房屋仲裁庭今早在美里伊斯蘭法庭開庭審理一宗延遲交屋索償案件。
ADVERTISEMENT
該宗案件購屋者是一對夫妻,即弗雷迪與艾美麗雅,他們在東姑村購買一間單層排屋角頭間,且於2021年7月30日簽署房屋買賣合約。
發展商原本須於2023年7月30日移交房屋予購屋者,但發展商未能遵守協議如期交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