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魯23日訊)一名承包商承認侵入詩美拉遙國家公園進行清理土地工作,昨日被地方法庭判處罰款9500令吉。
被告鍾某(53歲),被控2023年8月31日早上9時,在詩美拉遙國家公園被砂森林企業機構人員發現駕駛挖掘機在清理公園。此舉牴觸1998年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條例第27章第26(a)、(c)、(d)、(j) 和 (l) 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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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陳述,鍾某是受聘於林某,負責在該區域進行土地清理並安裝涵管,他也是挖掘機的操作者和挖掘機與涵管的擁有者。同時,他進入公園及清理土地均未獲得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的許可。
牴觸5項條例
對於每項指控,違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令吉,或監禁一年,或罰款加監禁。鍾某因牴觸5項條例,被判處共罰款9500令吉,若未能繳清罰款,將面臨15個月的監禁。
林某於2023年12月因類似罪行被判有罪,包括非法侵入詩美拉遙國家公園和進行清理和土地工作。
除了罰款外,根據1998年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條例第27章第33條文,法院已對被定罪的人員簽發驅逐令,作為對非法入侵者的懲罰。
該案件由砂拉越總檢察長辦公室的副檢察官羅納德和克里斯蒂及檢控官萊昂納德負責起訴,而鍾某並無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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