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斯里巴加灣11日訊)本地男子猥褻罪成,被判坐牢3年4個月,以及鞭笞2下。
被告為37歲的彭基蘭沙希魯,他承認在清真寺內猥褻一名12歲女童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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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今年8月31日在清真寺的女性祈禱區對受害者進行不當行為。受害者事後感到恐慌,立即跑向清真寺停車場向父親求助。
被告於今年9月3日被警方逮捕。法官指出,被告的罪行嚴重侵犯受害者的尊嚴,且清真寺是一個禮拜和安全的場所,被告的行為完全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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