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里巴加湾11日讯)本地男子猥亵罪成,被判坐牢3年4个月,以及鞭笞2下。
被告为37岁的彭基兰沙希鲁,他承认在清真寺内猥亵一名12岁女童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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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今年8月31日在清真寺的女性祈祷区对受害者进行不当行为。受害者事后感到恐慌,立即跑向清真寺停车场向父亲求助。
被告于今年9月3日被警方逮捕。法官指出,被告的罪行严重侵犯受害者的尊严,且清真寺是一个礼拜和安全的场所,被告的行为完全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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