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斯里巴加灣6日訊)關稅局針對某報章於10月3日的報導,指個人在雙溪都九關卡因攜帶熟食和即食食品入境遭罰款介於200元至300元,聲明這不屬實。
關稅局發文告提醒民眾勿散播虛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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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局強調,在公共秩序法第148條下,個人以口頭、書面或任何其他方式散播虛假消息,引起公眾恐慌皆屬違法行為,可被罰款3000元和監禁3年。
欲知禁止或限制進口物品的條例詳情可瀏覽官網(https://tradingacrossborders.mofe.gov.bn/SitePages/home.aspx)或瀏覽相關機構官網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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