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9日讯)男子因不满母亲要他去找工作,不仅詷言杀母,更在母亲面前用屠刀砍下一只猫的头颅,因此被控,今日在地庭认罪时被判监禁3年,刑期从逮捕日算起。
被告杰菲德拉曼(33岁,无业)原本上个月在地庭面对2项控状的罪名下俯首认罪,不过,当时他拒绝承认案情的内容。检方今早在提交相关文件后,被告才选择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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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性控状下,被告被控于今年5月15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在石隆门甘榜峇兰基某住家无故使用一把屠刀,砍下了一只猫的头颅。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2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恫言杀死69岁老母
此外,被告还被控于同一时间和地点,恐吓要杀死其69岁母亲,因此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刑事法典428条文下,被判监禁18个月,而在刑事法典506条文下,被判监禁3年。由于控状是同时执行,因此,被告总共被判监禁3年。
用屠刀将猫斩首
据案情指,当时被告的母亲正在家里休息,被告回到家时,突然用一把屠刀将一只猫斩首,被告随后威胁要杀死母亲,并展示被斩首的猫尸,令母亲感到恐惧,立刻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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