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道,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絕非都如此。
ADVERTISEMENT
朋友A的父親年輕時是工頭,月薪高達5000至6000令吉,這樣的工資在19至20世紀可說是非常高。
他的父親以前有車和摩托車,但愛酗酒,也愛請朋友喝酒,還說“把錢花在自己和朋友的身上,我很開心;把錢花在家人的身上,沒意義”。
朋友的一家人以前住在工地的木屋,後來因為工地發展,父親只好付首付買屋。然而,因為酗酒問題,最後賣車和摩托車。
最糟糕的是,每每喝得酩酊大醉的父親回家後就發酒瘋、大摔屋子裡任何可見的物件,還要打人。直至孩子們長大,父親才較為收斂不動手,但還是沒停止酗酒。
朋友A說,兄弟姐妹每月給退休的父親一筆不少的家用,父親都用來買酒和請朋友喝酒,讓他們深感無奈又可氣,究竟是否繼續給父親家用?若沒給,父親也會向母親索取。
朋友B在非常幸福的家庭長大。但因賺取的薪資不高,愧疚於無力奉養父母。她的父母說,在他們還有工作能力時,不求孩子們一定要給家用,只要孩子們能自給自足,沒向他們伸手要錢就好。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艾曼阿蒂拉日前透露,該部預計於明年向國會提呈老年人法案,其中會研究以適合的法令對付沒有供養年邁父母的子女。但有句俗話說,清官難管家務事,就朋友A的家庭情況,政府該如何判斷?
其實在歐美國家、中國、新加坡和臺灣都有落實類似的贍養法律,我國政府的確可以有很好的借鏡,只是筆者認為必須加以研究和探討、多加進行民意調查,尤其必要合乎民情,才能真正體現盡孝的價值和意義。
同時,相信身教的影響力甚於言教和立法,孩子們看到父母如何孝順和奉養爺爺奶奶、愛護自己,未來同樣會孝順和奉養父母。
(星洲日報.砂拉越.評論.作者:江語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