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巫訊)男子酒後駕駛,昨日被判罰款1萬令吉,或坐牢4個月取代。最終他選擇繳付罰款了事,但他的駕照被吊銷兩年。
被告劉氏(34歲) 被控2021年9月24日晚上9時45分,在市區被發現酒後駕駛,體內酒精超標。血液測驗報告顯示,被告100毫升血液中含72毫克酒精,超出每100毫升血液中所准許的50毫克酒精含量。
ADVERTISEMENT
此舉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5A(1)條文,被控上庭。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2年及罰款不少於1萬令吉,最高是3萬令吉及被吊銷駕駛執照不少於2年。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