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2歲小女友. 31歲男監10年打6鞭



(詩巫17日訊)31歲男子被控3度性侵一名12歲又9個月的“小女友”認罪,遭地庭法官宣判馬魯丁宣判坐牢10年及打鞭6次。
被告為31歲的阿芝芝丹米基,他今天面控三項罪名,分別於2021年7月、8月期間及9月1日在甘榜德古再也在各別3間房間內性侵一名12歲又9個月的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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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牴觸刑事法典376(2)(d)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10年及不超過30年,同時也會另加鞭刑。
案情指出,今年9月8日,彷晚六時許,原告即女童父親發現女兒不在家,懷疑她與被告發生性關係,因此向警方報案。警方於當晚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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