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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砂

发布: 3:45pm 01/12/2025

偷运

印尼人

古晉高庭

监禁3年

偷运

印尼人

古晉高庭

监禁3年

被告庭上求情 载3人蛇囚3年

警方人员将被告带离法庭。

(古晋1日讯)一名外籍男子承认3名,今日被高庭判处

根据控状,被告穆利斯帕沙尼(45岁)于8月13日清晨6时15分,在伦乐-比亚瓦公路驾驶一辆四驱车,偷运3名没有护照的印尼籍人,年龄介于45岁至49岁的1男2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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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26A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警队在案发地点截查涉案车辆,发现被告与3名无证件印尼人同车,将他们带返伦乐警区总部调查。

从民省接载3印尼人

3名印尼人录供时承认,是由被告从民都鲁接载,企图在未持有任何合法入境准证下非法离境。警方逮捕被告并提控。

被告今早认罪后向法庭求情时恳请高庭将案中被扣押的车辆、车钥匙、现金及手机等物品归还其妻子,以减轻家庭负担。他也请求法庭考虑将其安置在较接近家人的斯里阿曼监狱服刑。

副检察司莫哈末阿菲沙腓力求刑时指出,违法偷运移民属国家安全类罪行,涉及国家治安及非法移民涌入风险,必须严惩以儆效尤。他亦申请没收涉案车辆与车钥匙,归政府所有。

迪恩韦恩法官听取求情与控方陈词后,判处被告服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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