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南砂

发布: 2:50pm 26/11/2025

鞭笞

认罪

法庭

武士刀

古晉

监禁5年

鞭笞

认罪

法庭

武士刀

古晉

监禁5年

非法持有武士刀 男子坐牢5年挨两鞭

警方人员将被告带离法庭。

(古晋26日讯)一名35岁男子今早在地庭,承认非法持有,法官诺希山宣判2下。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月24日早上约11时,在石隆门/西里京路一带公共道路上,被发现无合法目的持有一把57公分武士刀。

ADVERTISEMENT

他因此抵触1958年危险武器、爆炸物及腐蚀物法令第6(1)条文。该条文罪成者可被判不少于5年、不超过10年监禁及鞭笞。案件由副检察司阿德丽娜主控。

被告已婚、育有一子,求情时称父母皆已去世,家中无人照顾妻小,恳求从轻发落,并保证不会再犯。

案情指出,投报人于1月24日上午10时报警,指公榜增压站(Gumbang Booster Pump)发生电缆遭割断事件。随后同日上午11时,警方在石隆门/西里京路巡查时,发现一辆宝腾威拉轿车可疑。

警方搜查该车时发现车内男子,即被告加佬(印尼籍),并起获多项物品,包括57公分武士刀、38公分山刀、木锯、铁槌、老虎钳、电缆一卷、两部手机及该辆宝腾威拉轿车。

调查显示,涉案武士刀置于前座乘客座位下方,并未藏匿。警方确认被告无正当理由持有危险武器,因而提控。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