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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6pm 20/11/2025

诗巫

瓦解

贩毒团伙

砂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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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报告未出炉.贩毒案4嫌12月3再过堂

诗巫贩毒案4名男女嫌犯昨日过堂,由于化验报告未出炉,案件展至12月3日再过堂。

20日讯)诗巫,逮捕4名男女一案,今日4人再次带往法庭过堂,基于化验报告未出炉,案件展至12月3日再过堂。承审推事谕令4人继续扣押在诗巫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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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分为3个档案审理,首个档案有两名被告,分别为陈姓男子(34岁)及江姓女子(27岁)。两人被控于2025年9月3日早上11时30分,在乌鲁双溪美拉一处住宅贩运2168.74克冰毒。

第二个档案亦有两名被告,分别为黄姓男子(48岁)及陈姓女子(34岁)。他们被控于同日早上11时10分,在同一地点贩运重达1万4372.78克摇头丸。

4名被告均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同读该法令第39B(2)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判处死刑,还可处以不超过15下的鞭刑。

在第二档案中,黄姓男子及陈姓女子还另涉两项藏毒指控,他们被控于同一时间及地点,分别持有126.84克硝甲氮平(俗称“一粒眠”)及149.70克氯胺酮(K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若定罪,可判处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第三个档案则单独提控黄姓男子。他被控于今年9月3日早上10时,在莉玲路一处住宅贩运219.20克摇头丸,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同读该法令第39B(2)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判处死刑,还可处以不超过15下的鞭刑。

砂拉越警方成功瓦解该贩毒团伙,起获市值约47万9506令吉的各类毒品,并扣押涉案财产总值38万7354令吉,当场逮捕2男2女,即本案的4名被告。

黄姓被告的辩护律师为林杭辉;另三人,即两名陈姓男女被告、江姓被告的辩护律师为叶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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