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屋搜刮劫走10万 2匪囚9年打3鞭



(古晋18日讯)两名男子涉嫌今年8月在石隆门一名69岁男子家中持刀合伙抢劫,今日在地庭被判监禁9年及鞭刑3下。
被告阿克马尔(32岁)及霍里耶扎德(24岁)在法官努尔希山面前,承认违反刑事法典第395条(连同第397条)合伙持械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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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罪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及鞭刑,使用致命武器者除其他刑罚外,必须加判鞭刑。
案发于今年8月9日下午约2时,地点位于大段路(Jalan Taiton)一住宅。
捆绑全家 踢伤屋主腰
控方指出,二人其中一人持砍刀,将屋主连同妻子、儿子及孙女以胶带绑缚手脚及嘴巴,随后进入屋主卧室,勒令其开启保险箱,遭拒后其中一人踢打屋主腰部。随后另一被告找到保险箱钥匙,打开保险箱取走约10万令吉现金。
二人还抢走两条金链、一枚金戒指、屋主钱包内的身份证、多张自动柜员机卡、摩托车驾照、摩托车路税、800令吉现金及两部手机。
警方于11月7日拘捕阿克马尔,11月12日拘捕霍里耶扎德。调查证实,两被告入屋抢劫后将赃物处理掉。
副检察官阿德丽安娜称,案情严重且类似案件频发,且被告持有致命武器,受害人为年长者,损失金额大且大部分赃款未追回,促请法庭判处有力的威慑刑罚。
法官努尔希山下令刑期自被告被捕日起计算。本案由警长维马尔调查,二被告庭上未有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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