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挖掘没善后.富丽华2号路现路坑



(美里15日讯)富丽华商业中心2号路(即马来亚银行前方路段)出现路坑,相信是承包商进行挖掘工作后没马上填补回路坑,也没置放指示牌提醒驾驶者经过时需放慢车速,有驾驶者开车经过时因一时不察突然跌入路坑,车辆保险杠与路坑摩擦后被刮花。
车坠路坑 车主炮轰
匿名事主前晚在脸书群组发贴文炮轰承包商此事,当时其是以正常速度驾驶,车辆忽然跌入路坑,车辆保险杠已刮花又是否可向承包商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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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提醒,大家于夜晚经过富丽华商业中心2号路时需小心驾驶,因为该处的街灯失灵,非常昏暗,而其车辆属于新车,如今被刮花,很伤心。
有关贴文迅速引起网友们热议,有者建议事主透过美里市政局服务热线(019-2144600)投诉,有者甚至在留言处标记美里市长俞小珊的脸书专页(YB Mayor Adam Yii Siew Sang),希望能引起俞小珊的注意等。
也有者认为虽这是承包商的问题,但美里市政局不是需要监督工程进度与完成度?同时,有者批评承包商在该处进行挖掘工作后没在施工处置放告示牌,不符合马来西亚建筑工业发展局(CIDB)的标准作业程序,罔顾他人的性命安全。
有网友表示,富丽华商业中心2号路的街灯看似已不操作,承包商应置放道路安全椎在施工处,以警惕驾驶者留意路况,然而看来是什么都没置放,并质疑驾驶者的车辆因为这(路坑)导致的损伤是需要自掏腰包处理?不合理。
陈立仁:市局工程部跟进
另一方面,美里市议员陈立仁受访回应,他已把有关问题反映给美里市政局工程部跟进。
他称,本身也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当地进行装修工程,即承包商自行在有关路段进行挖掘工作,但没向美里市政局提出申请,理由是不知道需先向市政局提出相关申请。
“我告诉他们,根据规则,在路段进行挖掘工作是需要向美里市政局提出申请,否则这是非法进行挖掘工作。”
陈立仁提到,也告知承包商已把此投诉反映给美里市政局工程部,该部将安排职员进行视察工作,因此承包商需暂停挖掘工作,由该部做出最后决定,例如需在事后填补回路坑等。
“根据美里市政局工程部职员的回应,承包商在路面进行挖掘工作需先向市政局提出相关申请,因此有关承包商在富丽华商业中心2号路进行挖掘工作属于违法。市政局工程部也会安排职员前往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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