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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专栏/交流站

发布: 7:31am 24/10/2025

罚单折扣

罚单折扣

张猷杰:高效催缴还是削弱惩戒?

张猷杰

政府宣布从明年起凡在15天内缴付罚单者可享50%折扣,16至30天内缴付者减免33%,31至60天则无折扣,而超过61天未缴者则可能被控上庭或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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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新措施,标志着“”正式制度化,不必再依赖临时性的政府宣布,也不再需要民众“等折扣”的心态。表面上看,这是一项高效与便利兼顾的政策,但其背后的逻辑与影响,却值得深思。

罚款的目的,应是要起到教育与警示作用,通过金钱代价,让违规者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从而不再重犯。然而,当“犯错的代价”被大幅度减低,是否反而削弱了这种威慑力?

若违规者心想“反正15天内缴就有折扣”,那罚单从“惩戒工具”变成了“限时优惠”,甚至成为某种“可承受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罚款的教育意义,恐怕会被折扣的心理效应所取代。

当然,政策的出发点无可厚非。对于一些非蓄意违规的驾驶者而言,折扣确实能减轻负担;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一张罚单可能意味着一周的生活费。然而,对于屡次违规者而言,仅靠折扣与缴付期限的区分,并不能真正改变行为模式。

真正有效的道路安全政策,应当结合教育、科技与执法。例如以积分制度、交通教育课程、或科技化监控方式,针对不同类别的违章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与辅导,否则“折扣机制”只会变成短期激励,无法形成长期纪律。

任何政策应都必须回归初衷,以减少交通意外、提高安全意识为目标,而非以增加财政收入或方便催缴为主。

交通违规,例如无论是闯红灯、超速或驾驶不当,所造成的伤害往往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因此,政策要真正产生正面影响,就必须在教育与惩罚之间找到平衡。

(星洲日报.砂拉越.评论.作者:张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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