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应归还砂1985年前权力 . 砂元首:包括司法专员任命权



(古晋26日讯)砂元首敦旺朱乃迪认为,联邦政府应归还砂在1985年前所享有的权力,包括司法专员任命权,并强调这不仅是行政程序问题,而是宪法保障下的砂权益。
他说,历史上,砂拉越与联邦政府之间存在明确权力划分协议,根据当前签署的协议,凡是在宪法中明确列明的州属权利,联邦政府应予以尊重和执行。但现实情况却是,一些原本在宪法中的权力,如环境与旅游业,不仅未获执行,反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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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1985年之前,砂拉越及沙巴首席部长在任命司法专员方面拥有建议权,但宪法在1985年被修改,任命权被联邦政府接管,形成权力集中化。”
旺朱乃迪今日受邀主持砂拉越大学国家领袖演讲,并在问答环节回答听众提问时,如是说。
他说,尽管本身在2021年再次提出相关问题,后来获得联邦政府同意通过行政安排来实施,使司法专员任命必须获得砂元首同意。不过,他强调,这个程序必须通过宪法修正,正式恢复砂原有权力,以免未来被随便撤销。
他举例说明,若未来联邦政府因时间紧迫或程序问题,未能走完州政府协商程序,就可能直接委任司法专员。
“法律上没有错,合法上也没有问题,因为这是行政安排进行的,但这等同于绕过我们的应有权利。”
旺朱乃迪强调,其坚持的理由是,它必须恢复到1985年之前状态,也就是要通过宪法修正明确写下来,这样就没有人可以凌驾其上。
他认为,只要这些权利还未归还给砂,砂必须不断告诉联邦政府,这些权利必须按照原来方式归还给砂拉越。
他说,尤其是过去联邦政府曾在未经砂同意下多次修改宪法,形同无视宪法和协议精神。对此,他强调,砂将继续争取自身权力,直到所有原本承诺的权益全面归还。
“这不是脆弱性的问题,而是立场问题。我们必须持续奋斗,争取我们应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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