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猷杰:拖欠豪车路税乃执法不力



曾经看过港剧有这样的情节,当一家公司向银行贷款金额巨大时,真正焦虑的往往不是公司,而是银行。公司若还不起钱,按理说应该是最紧张的一方;但当贷款金额大得足以影响银行财报时,银行反而会“格外照顾”这家公司,毕竟,公司一旦破产,贷款也就一毛收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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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类似的逻辑似乎也在悄然上演。
交通部长陆兆福近日揭露,一些社会名流、政界人物、商界领袖、艺人及拥有“丹斯里”勋衔者,累计拖欠3574万1580令吉的豪车路税。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人给出的理由是:“忘记了”。
那么,我们不妨先来算一笔账。
一辆150cc以下的摩托车,一年路税是2令吉。不缴,最多是“请自己少喝一杯饮料”。但一辆蓝宝基尼,一年路税可是高达3万令吉;一般大排量豪车的路税,也轻轻松松过万。面对这样的差距,哪怕偶尔被开罚单、罚款区区300令吉,对这些豪车车主来说,根本不痛不痒,甚至比起正常缴税“更划算”。
那这笔拖欠高达3574万,其中应该思考的是,即是否应该缴付利息或罚款,又或者是追算之前的路税。毕竟,未缴税并不代表车辆未使用。
交通部长陆兆福体贴的说不公布车主姓名和车牌号码,因为不要羞辱任何人,但公共资源照样在被消耗,道路照样在被使用,而该缴未缴的税呢?
说到底,这并不是一句“忘了”这么简单的事,而是制度形同虚设、执法缺乏威慑力的问题。
对于普通打工族来说,每年缴税、续保及更新驾照,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但不缴就得面临执法,但拖欠数万、甚至几十万,却犹如一叶轻舟。
就算以“忘了”作为理由,想必谁都有可能忙到疏忽缴费,的确可以“理解”,但不等于可以放过,否则法律规定的的意义何在?
执法单位须拿出实际行动来回应公众质疑。不是为了“杀鸡儆猴”,而是为了恢复制度的基本公信力。若这一次还是不了了之,那么以后谁还把路税当回事,毕竟,人人平等,不应只是在宣传手册上的口号。
(星洲日报。砂拉越。评论。作者:张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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