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警方瓦解两犯罪团伙 可侦破13起罪案



(诗巫21日讯) 诗巫警方瓦解两个犯罪团伙,即一个店铺爆窃及一个打抢与掠夺团伙,逮捕3名男子,并且相信可侦破13起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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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行动中逮捕的3名男子,包括一名华裔男子及两名土著男子。并起获大批脏物,包括有桌面电脑,电脑主机,打印机,投影机,手机,各种乐器及厨房等用具。
诗巫警区主任祖基菲里助理总监今午在一项记者会上披露,警方于日前成功侦破一系列涉及抢劫,掠夺及店铺爆窃的刑事案件,并在不同时间逮捕三名本地男子,成功侦破多宗刑事罪案。
他指出,首名嫌犯于本月3日落网,该名39岁土著男子涉嫌涉及多宗发生在3月至4月期间的抢劫/掠夺案件。
祖基菲里表示,嫌犯被延扣至7月21日,并将在刑事法典第392条文下接受调查,若罪成,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罚款或鞭刑。
根据初步调查,该名嫌犯为单独作案,并未与任何犯罪集团有关联,其作案手法为专门锁定年长女性为抢夺目标。
随着该名嫌犯的落网,警方已成功侦破至少8宗抢夺案件,估计上述案件总损失金额约1万0500令吉。

祖基菲里表示,在另一宗行动中,警方刑事罪案调查组成功逮捕一名47岁男子土著男子,该男子涉嫌自今年6月以来在诗巫地区涉及数宗店铺爆窃案,造成损失估计高达9万0082令吉。
根据首名嫌犯提供的线索,警方于7月17日再逮捕另一名53岁华裔男子。该男子被怀疑是赃物买家,警方在其住处展开搜查行动,成功起获估计价值约4万5000令吉的赃物。
两名涉爆窃案的嫌犯目前已被延扣调查,警方分别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夜间破门行窃)及第411条(藏赃)进行处理。第457条最高刑罚为14年监禁,并可加罚款或鞭刑;第411条则可判处最多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祖基菲里指出,嫌犯爆窃案嫌犯的作案手法为专挑选夜间无人看守的办公室或店铺下手。目前已成功侦破至少5宗相关案件。
他强调,警方将持续,并致力于维护社会安全与治安。同时,他也呼吁民众积极提供各类犯罪活动的相关线索,共同协助警方加强防范与打击罪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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