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女租客缺庭遭通缉.案展8月28过堂



(美里12日讯)涉及2宗偷电案被公用事业及通讯部提控上美里地庭,女租客昨日无故缺席法庭,遭到地庭发出通缉令。
老越人美里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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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38岁许姓女被告,老越人,涉案时的住址是在美里迪沙斯里住宅区。
被告是在2024年11月13日一项执法行动中,被查出是埔奕7号路双溪孟拉巴的埔奕7号商业店一间店屋一楼和二楼的租客,同时涉嫌偷电进行加密货币挖矿活动,抵触电流法令。
首项控状指其于当天上午10时零9分,作为上述店屋一楼租客,不诚实地从主要电线绕过电表直接获取电源和避免被记录到真实的用电量,此举触犯电流法令(第50章)33(5)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下受到惩罚。
第二项控状指其于当天上午10时42分,作为上述店屋二楼租客,不诚实地从主要电线绕过电表直接获取电源和避免被记录到真实的用电量,此举触犯同样的法令。在这项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或坐牢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被查出2024年8月租下上述2个单位,而业主在合约中要求以租客本身名义申请和注册电表,不过执法人员在突击行动中在上述2个单位发现到有关单位没有电表装置,却有数十台的加密货币挖矿机和其他偷电装置盗取电源。
主控官罗仁菲力斯哈丁告诉地庭法官阿菲达,控方已通知女被告和代表律师昨日必须出庭过堂。
由于女被告缺庭,控方要求地庭发出通缉令,获得地庭批准,案件将于8月2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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