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石角路砸车案 六旬被告送医院进行精神评估



(古晋11日讯)涉及在石角路使用石头砸两辆车的男子,古晋推事庭今日谕令将他送往圣淘沙医院接受为期一个月的精神状态评估。案件展至8月11日过堂。
推事麦森贾罗在聆听主控官阿曼依布拉欣助理警监提出的申请后,作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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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表示,68岁的布章沙努西持有残障卡(OKU卡),类别为心理障碍。

首项控状指他于今年6月2日凌晨2时20分左右,在石角地区一间工厂前,涉嫌破坏一辆国产轿车的后窗,造成约250令吉的损失。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今年7月5日晚上7时25分,在石角地区甘榜新纳布迪拉玛附近路边,涉嫌砸破一辆丰田轿车的车窗,造成约900令吉的损失。
在刑法427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前的报导指出,警方于7月7日接获民众投诉,指有男子向车辆及附近建筑物投掷石块,随后逮捕被告,并从其身上起获数颗石头作为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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