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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4pm 26/06/2025

性侵

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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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女

涉性侵继女.男子12月过堂

(民都鲁26日讯)涉嫌13岁的男子今早被警方押往民都鲁地庭面控,案件定在12月过堂。

被告是41岁的格利依卡,被控于2024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在基杜弄的一单位房间内,强奸当时13岁的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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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抵触刑法第376(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10至30年监禁,并处以鞭刑。

据悉,受害者在父母离异后和弟妹跟随母亲,之后与母亲的现任丈夫即被告同住。

嫌犯在受害者11岁时开始性侵她,并恐吓她不准张扬,否则她的母亲和弟妹将被无人抚养。

事发当天早上9时许,在睡梦中的受害者感觉有人对她上下其手,睁开眼睛一看是继父,她立即夺门而逃,却被继父阻拦。

受害者在上学时神态异常,经老师询问下揭发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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