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蓝珍领委任状 续任助理婚姻注册官




(泗里街20日讯)泗里街福州公会理事陈蓝珍获国民登记局续任助理婚姻注册官。
她昨午获得由泗里街省国民登记局局长玛丽达慕斯颁发委任状,续任助理婚姻注册官,协助本区新人办理结婚注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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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蓝珍表示,我国法律规定,1982年3月1日以后,依据婚姻法令注册的婚姻,才被视为合法的婚姻,在法律上有保障并获得法律承认。
她指出,华人传统认为举行华人习俗婚礼,即结为夫妻,但是若没有注册,是不被法律承认的无效婚姻。合法的结婚证书,是夫妻关系的依据,以保障双方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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