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约盖章已执行 . 中总提醒商家详看机制



(美里3日讯)尽管内陆税收局已给予临时宽限,对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盖印花税的现有雇佣合约豁免迟交罚款,唯所有雇主不论是大型企业或小商家,都必须关注和详细了解《印花税审计框架》、及《1949年印花税法令》的落实。
美里中华总商会近日接到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于5月28日配合内陆税收局自2025年1月1日起推行的《印花税审计框架》,对《1949年印花税法令》下关于雇佣合约盖章的执行方式发出的最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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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中提到虽然审计期间可追溯3年,但雇佣合约盖章的执行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所有就业合约或聘用信必须在签署日起30天内完成盖章。若超过30天未盖章,并在超过3个月后补盖,将被征收100令吉或应缴印花税20%(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
大马内陆税收局虽无设定一般性“赦免期”,但该局可依据个案酌情豁免罚款。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签署的合约,有关合约必须在30天内盖章;若逾期,将自动触发系统罚款;公司可透过系统申请罚款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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