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议会∕ 张健仁动议推翻议长裁决 议长5理由驳回




(古晋28日讯)浮罗岸区议员张健仁今日提呈动议推翻砂议长日前就有关砂总理和部长公务访问详细开支提问所做的裁决,再次受到砂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以5项理由驳回!
张健仁今早援引议会常规第86条在砂议会提呈动议,要求砂议会重新考虑、审查及推翻砂议长关于不批准朋岭区议员杨薇讳提出有关砂总理和部长海外公务方向详细开支问题的决定。
ADVERTISEMENT
动议存有缺陷
不过,阿斯菲亚表示,根据议会常规第86(1)条款,议长的决定及裁决是最终决定,除非议员通过“实质性动议”提出异议或挑战。而张健仁的这项动议存有缺陷,且未符合实质性动议的情况下,议长的裁决仍有效且为最终裁决。
其二,他说,根据议会常规82条,任何议员不得在议会内外通过行为、行动或言语讥讽、质疑、藐视或故意不服从议长的裁决。
第三,他表示,鉴于这项提问是由朋岭区议员杨薇讳在本届会议期间,要求以书面回答有关砂总理及部长出国公务的详细开销,因此,理应由朋岭区议员向议长做出的裁决提出复审请求,而不是浮罗岸区议员。
“换句话说,这个请求应该由朋岭区议员(杨薇讳)提出,而不是浮罗岸区议员(张健仁)。”
同时,阿斯菲亚表示,任何动议内容不得超过250字,但此动议包含411字而被驳回;及根据议会常规23条,任何动议需提前不少于10天通知,除非以部长名义提出或已获得议长授权。
他说,砂议会是在本月27日下午3时30分才收到相关的动议,因此,此动议未符合议会常规所规定的10天通知限制。对此,他基于以上的多项因素驳回这项动议。
叶耀星:议长根据议会常规裁决
较早前,哥打圣淘沙区议员叶耀星也打岔指,议长的决定是根据议会常规做出的决定,符合既定的议会原则。
他说,根据议会常规20(1)条,议长有明确的酌情权,可驳回任何被认为有悖于公共利益、安全或良好议会实践的问题。该问题因涉及机密性及公共政策理由而被驳回,尤其是触及敏感事务时,此举完全在议长的酌情权范围之内。
他说,这种酌情判断对于维护政府事务的完整性及运作安全至关重要。
叶耀星说,海外官访开销,往往包括机密的后勤安排、外交活动及涉及与外国实体签署保密协议的投资策略。而副议长所提及的安全与机密性,与议长所依据的公共政策理由完全一致。
他说,尽管在议会民主制度下,监督行政机关是一项基本原则,但此种监督必须与国家安全、运作机密性及战略酌情权之间取得平衡。
他说,议长的职责并非评判政府开销是否合理,而是确保议会提问符合议会常规,且不被滥用于政治炒作。他说,议长的角色是程序性的,而非调查性的。
叶耀星表示,该动议声称议长的决定“干预”了议员的职责,此说法是错误且具有误导性。议长的职责是维护议会规则与秩序,而非放任对行政运作细节的不受限制的查问。
“将程序性裁决指为干预,是对议会监督机制本质的误解。频繁而毫无根据地挑战议长权威,特别是出于民粹主义考量的挑战,将削弱议长职位的中立性与尊严。”
对此,他说,根据议会常规86条,由张健仁所提出的动议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程序上不妥,且夹带政治动机,被完全驳回是恰当的。他亦全力支持及相信议长,保持公正立场,及在维护砂议会尊严与完整性方面的承诺。
同时,他建议,张健仁或应国会会议中提出同样的问题,要求对首相及内阁部长的海外开销作出详细的说明。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