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里2日讯)美里市长俞小珊强调,任何在美里举办的美食节嘉年华或移动式游乐场(Fun Fair),必须在活动举办前30天向美里市政局申请执照,否则将被视为违法经营。
“若少于30天提出申请,美里市政局有权决定不发出任何许可证。市政局的条件就是任何活动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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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警告,若在没获得美里市政局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举办美食节或嘉年华会,将被视同违反2000年娱乐条例第5条及1999年公共卫生保护条例第24条。
他提醒,违反2000年娱乐条例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而违反公共卫生保护条例者,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若没申请执照却继续举办活动,就是抵触上述法规,美里市政局在真正严格执法前已经做出提醒,我希望所有主办方都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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