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0日讯)古晋警区主任亚历森助理总监证实,接获15岁少女搭乘电召车受辱案的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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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午发文告回应记者询问时说,警方昨晚(29日)接获15岁少女投报,指她在吉达地区的佳玛路(Jalan Camar)一辆轿车内,遭一名男子的猥亵及性骚扰行为。
他说,此案目前援引刑事法典298条文(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调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也援引刑事法典509条文(意图侮辱女性贞操而说出词语或作出动作)调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呼吁目击者或知情者联络古晋警区行动室(082-244444),或直接联系查案官陈健国助理警监(ASP Tan Kian Kok 010-5661576)提供线索。”
亚历森也劝请民众切勿作出任何揣测或散播不实信息,以免干扰警方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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