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15日讯)砂总理署副部长(法律、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砂及联邦关系)拿督莎丽花哈茜达表示,国会席位的分配不仅关乎代表权,也与维护宪法保障息息相关。虽然砂欢迎就此课题继续进行建设性对话,但必须认识到,国会代表权不仅仅是一个政治谈判的问题。
她是针对副首相拿督巴丁宜阿末扎希昨天(14日)表示,增加沙巴和砂拉越国会议席的建议仍在讨论中,而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务转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所发表的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的法律解释也应友好解决时,今天发布文告作出这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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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宪法义务
莎丽花哈茜达说,这是一项宪法义务,深深植根于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所载的原则和承诺,必须以应有的尊重和相互理解的态度对待。
她说,马来西亚成立之初,时任马来亚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曾表示,希望将40个国会议席分配给婆罗洲地区,其中砂拉越24席及沙巴16席。
“这项分配意义重大。当时马来亚联盟政府在国会拥有77个席位,可以随意修改法律和宪法。然而,随着婆罗洲地区新增40个席位,如果没有婆罗洲代表全力支持,此类修改将无法进行。”
保障砂沙权益
莎丽花哈茜达说,这项分配被视为一项至关重要的让步,旨在确保婆罗洲各州在联邦内拥有有意义的代表权和宪法保障。
她说,政府间委员会(IGC)报告第19(2)段明确指出,分配给砂拉越和北婆罗洲的席位比例不得减少,这强调维护婆罗洲各州的政治影响力、宪法保障和利益的重要性。
“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初,议会席位的分配不仅仅关乎代表权,而且与维护宪法保障有着内在联系。”
避免单方面修改宪法
莎丽花哈茜达说,当时砂拉越、沙巴和新加坡共计获得35%的国会席位,这种结构旨在防止马来亚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席位,避免对联邦宪法进行单方面修改。
她说,这项宪法保护原则进一步体现在马来西亚法案第66条中,该条款作为“附件A”附于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随后被纳入联邦宪法第161E条,明确保障分配给婆罗洲地区的议席数量(砂拉越24席、沙巴16席),从而确保可能影响这些州属的宪法修正案必须获得它们的同意。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即使沙巴和砂拉越获得更多议会席位,马来亚的议席数量也出现不成比例的增长。”
莎丽花哈茜达说,这破坏了原有平衡,也削弱最初确立的宪法保障,这种不平衡破坏了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所设想的平等伙伴关系精神。因此,恢复沙巴和砂拉越适当的议会代表比例不仅仅是一项政治愿望,更是宪法责任。
她强调履行联邦基本框架的必要性,在不断加强联邦凝聚力的同时,也必须履行联邦成立之初所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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