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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砂

发布: 7:09pm 20/02/2025

男子偷小舟囚1年

(诗巫20日讯)男子承认偷窃一艘小舟,换来一年的牢饭。

被告菲利恩丁甘(24岁)被控2021年9月30日清晨6时30分,在加帛一座长屋偷窃一艘属于他人的小舟。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79条文(偷窃罪名),罪成可判坐牢最高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第二次或重犯者,必须判处坐牢,或罚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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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当时原告发现他的小舟不见,一男子即被告向他承认使用该小舟,不过小舟的绳子松绑已漂走。

原告怀疑被告所言,被告企图逃跑,被原告和长屋居民捉住,并交给警方处置。原告估计损失2200令吉。

警方调查时,被告承认把小舟收藏在住家不远处。在被告的引领下,警方找到小舟。事后,原告确认该舟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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