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8日讯)砂行动党主席兼实旦宾区国会议员张健仁质疑砂政府二次拱手让出砂石油及天然气权益,促请砂总理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给予砂人民合理交代。
促阿邦佐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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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仁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日前召开国会会议期间,他周二接获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书面答复,回答其提问的国油及砂石油两家公司,就砂拉越石油及天然气权益问题达成的和解条款事宜。
他说,若阿莎丽娜书面答复属实,这是砂政府第二次做出重大妥协,向联邦政府拱手让出砂拉越石油与天然气权益!
他指出,第一次妥协和典当权益是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通过,当时砂拉越将石油与天然气开采权全权交给国油公司;时隔50年后今天,砂政府又再次妥协(若阿莎丽娜答复属实),认同砂法律对国油公司在砂拉石油开采发展业务毫无影响。
张健仁表示,根据阿莎丽娜书面回复,今年1月7日会议上,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阿邦佐哈里就涉及砂拉越开采石油及天然气的5项事项达成协议,第一是砂政府承认石油发展法令作联邦法令,可对马来西亚石油行业的政策框架和运作进行规范。
“第二是国油承认砂石油公司作为砂天然气聚合商角色,但不包括液化天然气;第三是国油及其子公司在砂进行石油作业时,只需符合石油发展法令即可,无需额外申请任何准证或遵守任何额外程序。”
“第四是国油公司和第三方(包括砂石油公司)在砂拉越现有合作和协议仍然有效,并将持续执行;以及第五是国油公司和砂石油公司将维持充分合作精神。”
协议中有2点损害砂权益
张健仁说,在上述协议中,有2点严重损害砂石油与天然气权益,即液化天然气(LNG)仍归国油公司管辖,砂石油公司形同虚设。
他表示,虽然砂石油公司被认可是砂天然气聚合商,但这并不包括液化天然气。而众所周知,液化天然气是砂油气业务主要收入来源。砂政府唯一能掌控的化石气体只剩下液化石油气(LPG),即家用煤气。
“同时,对于国油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砂运作时,仅需遵守石油发展法令,不受砂法律管辖,这也让人感到震惊。”
张健仁呼吁阿邦佐哈里及砂政府必须作出厘清,给予人民一个合理交代,即阿莎丽娜在国会的答复是否确切反映安华与阿邦佐哈里在1月7日会议上达致的共识?
“如果阿莎丽娜的答复不属实,那么安华和阿邦佐哈里究竟在会议上达成什么协议?”
他说,如是阿莎丽娜答复属实,阿邦佐哈里应该说明,为什么会同意接受这些严重损害砂拉越油气权益的条款?
张健仁强调,砂石油与天然气权益属于砂人民,绝不能成为政治交易筹码被典当!他本身将于下周在国会提出此事,惟前提是,砂政府须即刻向砂人民清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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