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6日讯)知法犯法!一名女警员非法持有503颗海龟蛋,今日她在地庭俯首认罪时,被判罚款2万零12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金,须以监禁6个月来取代。
地庭法官艾莉丝在作出裁决时,考虑到此类案件的猖獗性,以及被告在警队的贡献,但强调被告身为执法人员,应清楚此行为属违法,因此才作出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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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苏娜蒂卡林(45岁)被控2020年6月20日下午12时30分左右,在马当路4哩处一间超市停车场,被发现非法持有总共503颗海龟蛋。此举抵触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37(1)条文,并可在29(1)(c)条文下受罚,以及与37(2)(a)条文同读。
据案情指,砂森林企业机构(SFC)野生动物执法人员当时进行检查行动,发现被告坐在一辆轿车内,车上有一个橙色储物箱。执法人员打开检查后发现,箱内装有503颗海龟蛋,并用黑色塑料袋包裹。
由于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许可证,证明她合法持有或贩售这些海龟蛋,因此被捕。
调查显示,这些海龟蛋属于蠵龟科(Chelonidae),属完全受保护动物,严禁非法持有或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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