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2日讯)男子承认非法拥有3386盒香烟、80箱啤酒及53瓶烈酒、202包烟花和爆竹,遭承审推事判处坐牢1个月及罚款500令吉。
被告林氏(44岁)被控2024年8月29日早上7时40分,在兰岛邦江被发现非法拥有香烟、啤酒、烈酒及烟花和爆竹。此举抵触1958年砂拉越轻微犯罪法令3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3个月及罚款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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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当时一组警员前往兰岛邦江检查一屋子,发现屋内有多样未缴税的物品,即3386盒香烟、80箱啤酒及53瓶烈酒、202包烟花和爆竹。
警方扣押所有怀疑逃税和非法所得的物品,并扣查一辆车子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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