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帛6日讯)加帛警方扣捕一名涉嫌在公共场所持危险武器,企图攻击他人的男子,并将他带往警局调查。
加帛警区主任罗哈娜副警监指出,警方前晚约7时30分接获投报,指一名男子疑似酒醉后与同伴发生争执,随后进入一公共厕所,拿起一把刀企图攻击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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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警方接获投报后派员赶抵现场,制止男子的危险行为,并查获所携带的武器。
罗哈娜称,警方目前根据1958年《爆炸物与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调查此案。根据2013年修订的刑事法典第6和第7条文,一旦被发现非法携带危险武器到公共场所,可被判处5年至10年监禁,并可能面临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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