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柳菁∕報導
在購買屋子的過程中,購屋者會面對許多問題和考量,除了經濟考量、房貸申請之外,也擔心發展商的誠信,深怕遇到不負責任的發展商,無法如期交屋、屋子有瑕疪、房屋發展計劃中斷、偷工減料、房屋地質等等問題。為此,在購屋之大事上,老百姓除了本身三思熟慮、多方瞭解之外,也希望獲得法律的保障、政府的保護,安安心心買間好屋子,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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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者有保用期內投訴權
砂拉越公共衛生、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長(公共衛生及房屋)拿督程明智指出,砂政府瞭解房屋課題是熱門的課題,尤其是對年輕人群體。再加上砂拉越許多地方快速地城市化,也有越來越多人從鄉下搬遷到城市謀生、居住等趨勢,政府非常重視房屋方面的發展,這也是為什麼政府不斷地改進房屋政策,可負擔房屋的發展方針、援助金政策等。
“我們也透過房屋發展計劃監督技術委員會盡量去解決‘生病’的房屋工程,讓砂拉越少一點‘生病’的工程,以加強購屋者的信心和決心,讓他們享有法律的保護。”
程明智受訪時坦言,該部門接到或處理的主要的投訴是關於“生病工程”,以及在18個月的房屋保用期內,房屋出現瑕疪的案例。全砂各地都有“生病”的房屋發展計劃工程。2024年進行中的房屋計劃工程有649項,其中43項被圈定為“生病工程”,即6.6%。
他說,“生病”的房屋計劃發展工程指的是已到根據工程合約預訂的交屋日期,但發展商卻延誤超過12個月未交屋,該部門將視之為“生病工程”。
“其實,上述的‘生病工程’當中,有些已延誤了好多年,甚至十多年。我們的部門在去年6月成立了房屋發展計劃監督技術委員會,這個由我主導的委員會在1年半的時間內,在43項‘生病工程’中,成功解決了其中的16項(37%)。”
他稱,該委員會的目標是協助發展商完成這些“生病工程”,解決“生病工程”,讓購屋者能夠領取鑰匙,遷入居住,而不是揹負著房貸的壓力,無法遷入。至於遷入之後的保用期內的屋子瑕疪的問題、對屋子品質的投訴,則是另一階段的問題。購屋者依然保有保用期內的投訴權力。
程明智說明,在保用期內,屋子出現瑕疪的投訴,指的是發展商交屋,購屋者入夥,購屋者在18個月內發現有任何房屋品質、建造上的問題,皆可提出投訴,有關投訴可提呈到房屋仲裁庭。
他指出,砂政府介入處理和解決“生病工程”,唯亦有其權限範圍。政府能做的是主要是透過2013年房屋發展控制和執照法令去執行延誤、違約的投訴。每份購屋合約裡闡明,遲交屋一天的罰額,這是給予購屋者的的賠償金,購屋者可通過房屋仲裁庭執行相關的法令。
“我們對每一項的房屋發展計劃,進行定期的嚴格監控,以防有任何的違規行為;我們部門也會針對某些個案,和金融機構、銀行進行洽談,要求延遲房貸的措施,這是顧慮到購屋者拿不到屋子,卻要償還房貸,很辛苦。”
他說,在一些初期的項目上,該部會促請房屋展商直接退款,取消合約。比如“生病的工程”可能只進行了十多廿巴仙,發展商無法繼續進行下去,倒不如取消合約,退款給購屋者。
“我們成立房屋發展計劃監督技術委員會,協助發展商,包括若在政府部門的程序、手續上面對阻礙,我們會聯合各個政府部門一起加速幫忙發展商處理手續方面的技術性問題,加速地解決問題,避免發展商因為各個部門的要求而疲於奔命。我們旨在解決手續和技術上問題,以期早日完成房屋的建設,讓購屋者搬進新屋。”
程明智透露,民眾若在保用期內遇到房屋的問題,可投訴到房屋仲裁庭。一般上,購屋者需出示文件和證據,比如相片。
“2021年至2024年11月,我們總共收到348項的投訴。2021年有97宗、2022年82宗、2023年40宗、2024年58宗完成審訊。仲裁庭一旦有了判決,發展商一定要尊重和根據判決做出賠償。”
他提醒,若要投訴,購屋者必須在交屋日算起的18個月內有所行動,過了18個月的保用期,購屋者就失去這項權力了。若欲向房屋仲裁庭做出投訴,民眾可鍵入鏈接
https://homeapps.sarawak.gov.my/homeapps/login_load.action。
“除了房屋仲裁庭,我們的部門在2013年房屋發展控制和執照法令下,可直接控告牴觸法令的發展商。從2022年到目前,有13個發展商因牴觸法令被取締。被取締的發展商若被判罪成,將被罰款。如果不繳交罰款,將被列入黑名單。”
他不否認有些發展商冥頑不靈,最頑固的是“玩失蹤”的發展商,有者甚至連地方議會的抵押金等都拒繳還。當被追問時,這些發展商公司以總負責人不在國內等理由推搪。該部唯有持續嚴密跟進這些發展商。
建商繳費政府建可負擔房屋
談到砂拉越政府其他保護購屋者的政策時,程明智說 砂拉越有項法令,如果房屋發展的土地面積超過10英畝,發展商有義務將其中30%的面積用來建造可負擔房屋。最新的進展是,砂總理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已宣佈將於近期修改此法泠,即發展商不需要建造可負擔房屋,政府會成立“砂房屋信託基金”,發展商只需要繳交一筆建造可負擔房屋的費用予該基金,砂政府會全權運用這個基金來建造可負擔房屋。
他補充,這意味著,不再需要私人界建造可負擔房屋,而是由砂拉越政府去承建。
他解釋,由於法律要求,發展商履行法律義務建造可負擔房屋。但是有些發展商沒有充份履行這個義務,有些發展商則趁機偷工減料建造可負擔房屋,甚至會透過一些方法,把可負擔房屋建在沒有市場需求的地段上。
他稱,基於這些種種情況,砂政府認為這是在浪費資源,而且也解決不了市場對可負擔房屋的要求。有些發展商也反映,這個法令約束了他們土地的運用和規劃,所以政府成立信託基金,讓政府建造可負擔房屋。
另外,程明智說,之前,政府提供 B40和M40 的首次購屋族高達1萬令吉的房屋抵押援助金,他們只能購買政府指定的可負擔房屋計劃,才享有這項援助金福利。在今年11月召開的砂拉越議會會議上,砂政府宣佈的最新措施是,只要是B40和M40首購族,在市場上購買任何低過30萬令吉的房子,都可以享有這個福利,包括新屋、老屋、二手屋。
買房不是一件簡單的任務,程明智提醒購屋者在選擇房屋、做出購屋決定前,一定要了解房屋發展商的背景,他們可以向砂房地產發展商公會(SHEDA)詢問有關公司的背景,一般上公會的會員的房屋計劃工程比較有口碑。
他也提醒發展商們,砂拉越政府繼續透過各方面,包括修改法令,來嚴密地管控發展商,他們的各種違約行為和記錄都將被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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