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9日讯)暴力酗酒男残暴地多次殴打妻子,再用铁锤猛砸妻子头部造成永久性脑损伤而被控上庭罪名成之,但他不满30年监禁和18下鞭刑的判决而上诉高庭,惟其申请今日被驳回,保持原判。
本案被告为38岁的伊斯迈尔,被控于今年1月31日凌晨2时左右,在泗里街一店屋使用锤子蓄意攻击妻子,造成妻子永久性脑损伤。此举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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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黄祥忠指,此案件的证据表明了被告在袭击妻子时的残忍性及严重性,该攻击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毁灭性和不可逆转的伤害。尤其该暴力行为还是发生在婚姻关系中,因此需要严厉对待,以反映犯罪行为的严重性,阻止类似行为并保护社会。
针对上诉人指其是因醉酒而犯错的抗辩以及其已认罪均有被考虑。然而,高庭法官认为酒精中毒并不能成为严重致伤他人的借口。此外,虽然认罪通常反映出悔恨并可能需要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但考虑到犯罪的严重性以及对受害者造成的持久后果和伤害,认罪的价值会被削弱。
他指出,上诉人的行为完全无视生命也漠视了配偶的安全和福祉,因此有理由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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