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6日訊)砂婦女、兒童及社區和諧部長拿督斯里花蒂瑪阿都拉提醒,男性國人在與外國女性結婚時,應確保通過合法途徑辦理婚姻登記,以免孩子成為非法子女,在將來面臨申請國籍的困難。
她今日主持砂公民身份特別委員會(JKKSK)第2次月度會議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委員會主要處理根據聯邦憲法15A條文的國籍申請,致力加速申請流程,確保相關程序的透明與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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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須齊全
也是委員會主席的花蒂瑪阿都拉說,今年9月5日共審議10份根據聯邦憲法15A條文提交的公民身份申請,包括8份私生子(Anak Tak Sah Taraf)類別,以及2份受監護兒童類別的公民身份申請。
“今日會議審議26份公民身份申請,包括16份私生子類別、4份領養兒童類別和6份受監護兒童類別。”
她還提及確保申請文件齊全的重要性,並強調申請過程的文件審核流程,特別是文件清單的使用,以減少因文件不齊全而導致拒絕。
被砂公民收養 身份證有“K”
花蒂瑪阿都拉說,今年9月26日砂內閣批准將“K”標誌納入具有“K”標誌的砂居民公民的配偶或父母撫養的子女身份證中,作為附加政策,並由國民登記局砂分局採納。
她說,該批准適用於,即若兒童被一對砂永久居民(即“K”標誌持有者)的夫婦收養,並通過聯邦憲法15A條文獲得大馬公民身份,無論其親生父母的“K”標誌狀態或其出生證上的背景記錄如何,這些信息都不會影響其身份認定或處理程序。
“另一種情況是,被遺棄並安置在政府福利機構的兒童,若這些兒童被砂永久居民(即“K”標誌持有者)收養,無論其出生證上的背景信息如何,這些信息也不會對其身份認定產生影響。”
加快處理申請
花蒂瑪對近年來國籍申請趨勢表示樂觀,更多年輕父母已經意識到儘早為孩子申請國籍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孩子上學前。
她說,目前該部與國民登記局砂分局、大馬移民局和其他政府機構合作,改進現有標準作業程序和指南,加快處理獲得15A條文公民身份兒童的永久居留權(PR)及入境許可(Entry Permit)申請,以儘快完成“K”標誌的賦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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