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5日訊)美里區國會議員趙俊文在國會下議院會議參與2025年財政預算案時,二問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關於大馬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LPQB)的問題。
他指出,大馬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LPQB)迄今都沒有沙巴及砂拉越的代表,政府打算何時修訂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讓沙巴及砂拉越的法官成為大馬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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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俊文提出,大馬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由總檢察長擔任主席,由聯邦法院首席註冊官擔任秘書,考試主任是由總檢察署一名最高官員擔任。
他認為,大馬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的事務有關法律專業,應由法律從業人員組成。
他質問,這些政府官員參與大馬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的理由是什麼?大馬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是否會進行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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