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3日訊)汽車公司銷售員經歷6年的官司,終於為自己追回被公司扣除共5年的佣金。
第二國產(Perodua)汽車公司銷售員朱先生日前前往張氏兄弟律師館,取得第二國產汽車公司還給他的賠償金,並答謝也是實旦賓區國會議員暨浮羅岸區議員的張健仁及另一名律師許譽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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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被扣掉600佣金
張健仁表示,朱先生是於2005年8月加入該公司,當時的底薪是每月300令吉,並可按其銷售業績,領取銷售佣金。
他說,2013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12年最低薪金法令,規定西馬的最低工資是每月900令吉,而砂拉越則為每月800令吉,第二國產汽車公司也遵守政府的規定,統一西馬和砂拉越員工的最低工資為每月900令吉。
“但該公司從2013年1月到2018年5月期間,每月扣減朱先生的銷售佣金,即每個月他所賣的首兩輛車,每輛車從其銷售佣金扣除300令吉的佣金。這意味,朱先生每月共被扣掉600令吉。”
案件上訴到上訴庭
張建仁稱,這種變相方做法分明是陽奉陰違,剝削僱員的權益。
他表示,朱先生在諮詢其法律意見後,決定於2018年10月起訴該公司,並由許譽耀代表入稟法庭。2019年11月,勞工法庭裁定第二國產車公司每月扣除朱先生600令吉佣金做法不當,因而宣判該公司必須支付朱先生3萬7200令吉賠償金。
他說,第二國產車公司隨後提出上訴,並將案件帶上古晉高等法庭。2020年12月高庭維持勞工法庭的判決,宣判該公司敗訴。第二國產車公司對高庭的判決感到不滿,再次將案件上訴到最高的上訴庭,但上訴庭仍維持原判。
張健仁表示,這最低薪金制的目的是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這是政府與各方,包括大馬僱主聯合會經過多番協商所共同達成的成果。
他認為,僱主們應尊重這一制度的共識原則,不應使用各種方式,試圖繞過政府的最低薪金制規定,不願給予員工更好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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