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5日讯)男子刑事恐吓亲妹和外甥,今日认罪后遭承审推事判处罚款5000令吉,唯他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6个月。
被告莫哈末哈里(39岁),被控2024年11月12日清晨6时,在拉让花园一住家刑事恐吓要致死一男一女。此举抵触刑事法典503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506条文下被判。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可达7年,或另加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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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原告报案称被告恐吓要杀她的儿子(第一受害者)和妹妹(第二受害者)。警方于11月12日中午12时10分逮捕被告。
经调查,被告是原告的弟弟,也是第二受害者的兄长。当时被告和两名受害者吵架,并恐吓说“我会杀你们,不管是睡觉还是在任何地方,我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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