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2日讯)男子承认偷取罗里车斗,今日在认罪后遭承审推事判处坐牢1年。刑期从今年7月26日算起。
被告许氏(43岁),被控2024年7月16日下午1时55分,在诗巫再也偷窃罗里车斗。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79A(1)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于1年,最高不超过7年,或另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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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2024年1月20日,原告把罗里送往修车厂维修。7月23日上午11时,原告到该车厂取回修好的罗里时,发现车斗不见。
原告致电联络修车厂号东(被告),但没有接听。原告调阅车厂闭路电视录像,发现其罗里车斗于7月16日下午一时许被卡车载走,估计损失2万5000令吉,因此他向警方报案。警方于7月26日下午4时零5分在诗巫再也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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