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中國女網紅“沙白”與紅斑狼瘡鬥爭20多年,最終選擇前往瑞士進行安樂死,留下年邁不捨她的父親。
有道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自小我們就被教育,我們身體的一切都是父母給予的,要好好愛護身體,不要毀傷,這是實行孝道的開始。且在大家的認知裡,醫生是懸壺濟世,救死扶傷,他們的偉大就在於妙手仁心,不放過任何一絲可以搶救生命的機會。這些無不顯示,人的生命何其寶貴和重要。我們該好好過生活,照顧自己的身體和健康,能睜開眼看見第二天的太陽,就感激能活著是美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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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19世紀出現的安樂死,顛覆許多人的觀念和想法,也帶來很大爭議性。
安樂死是有意的結束生命,以減輕人的痛苦或痛楚。一般用於個別患者出現無法醫治的長期頑症,因病情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症,對病人造成極大的負擔,不願再受病痛折磨而採取了結生命的措施,是經過醫生和病人雙方同意進行的提前死亡。
雖在一些國家允許安樂死,必須強調的是,安樂死在我國法律是不允許的。幾乎大多的宗教立場也不允許人們自行了結生命,不認同安樂死,亦不合我國國情。
早年有法律系教授受訪時說,大馬沒有法律認可安樂死,若人民對此有強烈的意願,法律是可以制訂的,但她認為,必須先捫心自問這樣的法律有必要嗎?大家應該反思,希望能安樂死的人是真的承受太大的痛苦,或是因為其他原因比如缺乏家庭的溫暖、關懷和照顧,或醫療設備不夠完善,或社工不足等,才感覺到“痛苦”?這些資源的缺乏,才是該受重視和解決的。
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是人生必經之路,掌管宇宙萬物的神早有安排。臨終關懷服務的存在,目標就是幫助和支持末期疾病患者和他們的家人,透過控制疼痛和症狀來儘量改善末期病人的生活 。
不過,基於我國人民對死亡的避忌,造成我國相較其他國家對於臨終關懷的認知與重視程度較低,也忽略臨終關懷對於末期疾病患者的重要性。筆者認為,政府尤其衛生部應加強推廣臨終關懷服務,盡所能的幫助末期疾病患者。
當然,因為未經“沙白”的苦,我個人雖不認同,但尊重她的決定。
(星洲日報.砂拉越.評論.作者:江語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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