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30日訊)砂衛生局局長維羅妮表示,2024年公共衛生菸草與吸菸管制法令(852法令)生效後,已頒佈28個公共場所為禁菸區,並規定禁菸區也禁止使用電子煙。
她說,2024年公共衛生菸草與吸菸管制法令(852法令)是取代自2004年生效的菸草產品管制條例,今年2月2日公佈並於10月1日正式生效,包含11項規定和2項條例,新法令的執法分為立即和分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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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執行的措施包括禁止菸草製品及菸草仿製品的廣告、禁止在教育機構、市場、自助販賣機和線上平臺上銷售菸草製品、禁止向未成年者銷售菸草製品,以及指定禁菸區。”
她也說,分階段實施的措施包括包裝與標籤,按產品逐步實施,最遲2025年10月1日全面生效。
推展全新禁菸告示牌
維羅妮卡今日主持白糖運動公共衛生條例大規模聯合執法行動及2024年地球健康日推展禮時,如是說。
“衛生局今日連同警方、地方政府、關稅局、內貿部、內陸稅收局和砂公共衛生、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展開大規模聯合執法行動,同時也推展全新的禁菸告示牌,包括在規定的禁菸區禁止使用電子煙。”
她說,新法令旨在限制菸草製品的使用,減少因吸菸及使用電子煙等其他菸草產品帶來的危害。因此,聯合執法行動是法令宣傳倡導行動一部分。
執法員每月津貼200
另一方面,維羅尼卡也說,聯邦政府已同意增加執法人員獎勵津貼(BIP),每月為200令吉,以激勵衛生部相關環境健康助理官員及衛生官員更努力執行職務。
2024年公共衛生菸草與吸菸管制法令(852法令)頒佈為禁菸區的28個公共場所是娛樂中心或劇院(賭場除外)、醫院或診所、電梯或公共廁所、餐飲場所、裝有冷氣的商店、自助洗衣店(2025年1月1日開始執法)、公共交通車站大樓機場區域(吸菸區除外)、政府建築區域國會大廈、任何用於聚會活動的公共場所或私人建築、教育機構或高等教育機構區域、幼兒園區域公共服務櫃檯、購物商場、油站區域、體育館或健身房、體育中心區域、任何用於宗教目的的建築或公共場所、圖書館區域、網咖、國民服務訓練區域、工作場所建築(2025年1月1日開始執法)、休息與休養區域(露天公共停車場除外)、公園區域(露天公共停車場除外)、國家公園或州立公園內的觀測塔、露營區、吊橋、以及吊橋出入口5米範圍、任何學校巴士或任何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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