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帛24日讯)非法拥有2把猎枪及6枚子弹,男子被判罚款3000令吉。
被告巴蓝,被控2024年9月24日下午2时20分,于桑镇一间没有门牌的屋子内被发现在没有枪械执照下,非法拥有2把猎枪和6枚子弹。此举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8(a)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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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今年9月24日下午2时,警方前往被告的住家进行搜查,没有发现任何违禁物品。之后,在被告的带领下,在一农地的“小屋子”内发现6枚子弹及2把自制猎枪。
警方调查发现该2把自制猎枪是被告的祖父留给他,祖父2021年过世后,该2把猎枪就收藏在“小屋子”的柜子内。被告的儿子也向警方证实该“小屋子”属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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