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魯23日訊)馬來西亞國家消費者基金會古晉副主席林以宋強調,職業安全不僅是企業合規經營的一個環節,它更是關乎每個員工、每個顧客的生命健康。
他說,通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僅能夠減少事故的發生,還能為企業創造一個更健康、更安全的工作環境,從而贏得更廣泛的信任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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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講述,多本地企業家和員工對職業安全與衛生法及其合規要求的瞭解有限,尤其是作為僱主或僱員,他們可能未充分認識自己在此法案下的權利與義務。2022年3月16日通過的2022年職業安全與衛生(修正)法案自今年6月1日起生效,規定更嚴厲的處罰措施,包括最高50萬令吉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
他提及,修訂後的法案適用於所有經濟領域,並要求員工人數達5人或以上的工作場所必須指定一名職業安全與健康協調員。違反此規定可被處以最高5萬令吉罰款或最高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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