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2日讯)小酒馆被砸及被抛掷炮竹纵火案件,业主表明并未成与人结怨,也没有亏待及得罪顾客。
“此我们也不知道为何发生此事。目前,我们只能交给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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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无奈表示,由于小酒馆被砸毁及器材烧坏,短期内无法营业估计蒙受约20万令吉的损失。
另外,针对网民指此事涉及收保护费,业主直言他在当地开店并没有遇上此事,促进网民勿乱传谣言。
针对此案,古晋警区主任李炳强助理总监发文告证实,警方昨晚接获投后派队前往现场搜证调查。案件援引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及435条文(蓄意纵火)调查。在刑法427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435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民众若有相关消息或目击此案发生,可直接联系调查官Joshua Masing助理警监(017-9542048)或古晋警区热线(082-244444),提供消费者的身份将获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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